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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简章

日期:2021-01-19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工作,全面提升全县为残疾人服务水平,按照忠县残疾人联合会、忠县财政局、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配备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通知》(忠残联〔2020〕38 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通过劳务派遣派往各乡镇(街道)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29名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具体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忠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忠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违规和不良从业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以及持有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4.热爱残疾人工作,热心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文字、电脑操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持有效残疾证报考者仅限于肢体、视力、听力、言语及其这4个类别的多重残疾的三四级残疾人,持有残疾军人证报考者限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和胜任基层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4号三楼(忠县残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冉淑芳 15023433038 、骆凤平13896294479。

    3.报名要求: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 人员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携带有效的残疾证、退役军人需携带残疾军人证,《忠县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代报者除携带报名者以上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月28日9:00—18:00到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4号三楼(忠县残联)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笔试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3.持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加3分,从事过残疾人工作的人员加5分(需出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证明)。以上两类加分事项,本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有效佐证资料。未能提供有效佐证资料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加分。两类加分事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累计。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

    (二)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持相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当拟招聘岗位缺员时,在服从调配人员且未进入体检人选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缺员岗位体检人员。由县残联指定体检内容和医院,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和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被调配岗位出现缺额和体检不合格的,再次在服从调配且未进入体检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忠县残疾人联合会和重庆乐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

    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考察合格后自动放弃资格,按报考该岗位(含调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由重庆乐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报考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重庆乐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各乡镇(街道)工作。

    未被录用人员,进入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后备库,待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空缺时,可启动补录工作。

    九、管理及待遇

    (一)职责

    1.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承担残疾人精准康复、教育就业、信访维权、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2.深入村(社区)残协,深入残疾人家庭,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基本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个性化服务。

    3.协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组织残疾人开展相关活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管理

    重庆乐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忠县残联制定的具体考核方案,由县残联、各乡镇(街道)共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日常管理由重庆乐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所在乡镇(街道)共同管理。

    (三)待遇

    1.薪酬待遇:每人每月综合工资2350元,在岗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50元。

    2.福利待遇:五险按重庆市当年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缴纳。

    本简章由忠县残联人联合会、重庆乐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忠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一览表

          2.忠县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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