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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2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选公招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关于公开选拔璧山区人民医院院长的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建于1939年,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医学教育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近年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重庆市“美丽医院”建设示范单位、重庆市“智慧医院”(四级)等荣誉称号。

医院新院区占地150亩,设置床位1430张;老院区占地63亩,已初步建成“医养康中心”。现有在职员工1400余人,有博士30人、硕士220人,有高级职称169人(正高4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2人,高层次人才队伍占比领先重庆市区县医院;建有重庆市各类重点学科特色专科17个;有顶级科学研究型GE SIGNA Architect 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瓦里安容积调强直线加速器等百万元以上设备56台(件)。2020年,门诊总量逾100万人次(阜外占比39.69%)、出院5.16万人次(阜外占比29.40%)、手术2.01万人次,三、四级手术占比超过60%。近3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117项,主参编医学专著18部,发表论文353篇(SCI 21篇)。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璧山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

一、选拔岗位及名额

璧山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选拔范围与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须满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医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 具有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

4. 现任公立三级综合医院(直属教学医院、教学医院)院长或任副院长3年以上或任公立二甲医院院长5年以上,且在编人员须聘在管理五级岗位及以上,或聘在管理六级岗位2年以上,或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或现聘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或聘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非在编人员须取得正高级职称。 

现任公立三级综合医院(直属教学医院)科室主任(主持工作负责人)6年以上,且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特别优秀的,上述条件可经区委“一事一议”研究同意后适当放宽;海外引进人才条件另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

6. 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

报名人员应在截止时间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公开选拔璧山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附件1,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扫描件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原件于面谈阶段查验)打包发送至邮箱bszzbgbk666@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扫描件包括:

1. 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2. 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学术任职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3. 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书等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璧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三)综合评价

璧山区委组织专家以查阅报名人员资料、面谈等方式对符合条件人员的经历、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情况,经区委酝酿,提出拟考察对象。具体面谈时间电话通知。

(四)考察

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拔资格。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璧山区委指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报名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璧山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七)任职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由璧山区委按规定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待遇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工资福利等

1.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5年期免租金人才公寓,安家补助“一事一议”确定,纳入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和区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可推荐参与区内最高人才荣誉——“璧山英才”遴选,成功入选“璧山英才”后,在3年管理期内可享受一次性30万元安家补助和5000元/月的津贴资助。

2.工资福利: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执行国家标准,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3. 协助其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随迁、工作调动与入学等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肃选拔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工作人员应严守规矩,执行好安全保密和回避等制度。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拔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由璧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3—41436318(刘老师)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ishan.gov.cn/。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bsrmyy.com/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公开选拔璧山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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